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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 “平遥中国年”活动品牌形象,平遥县旅游局与平遥县广播局联合举办“平遥中国年形象大使评选”活动。活动采取全民参与、社会评选、媒体公示的形式,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平遥县旅游局 平遥县广电中心 二、宣传发动 以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形式宣传。 (一)在平遥县广电中心设立报名点,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要求20家旅行社、21个旅游景点和星级酒店、民俗客栈组织选手参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赛。 三、报名须知 (一) 报名条件 1、品德高尚,无不良记录,热爱旅游事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合法公民; 3、高中以上学历(含在读),有知识、有修养、形象好、气质佳、具备良好的交流与沟通能力; 4、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高不低于160CM。 (二)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1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并符合选拔赛报名条件的选手和单位可到平遥县广电中心301室填报报名表或在平遥古城旅游网下载报名表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填报。 (四)报名地点 平遥县广电中心301室 电话:5620111 四、比赛时间 初选时间:2008年12月1日 复赛时间 2008年12月10日 决赛时间:2009年1月15日 颁奖时间:2009年正月 五、大赛程序: (一)2008年11月10日-11月30日以单位推荐的形式向广电中心报名并填写相关表格,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大赛相关规定,对报名选手进行初选认定参赛资格。 (二)进入复赛的50名选手根据要求制作DV,定于12月20日前报旅游局,并在平遥旅游网公布,进入评选阶段。 (三)2008年12月20日至1月10日,参赛选手进行社会投票评选,宣传资料在平遥旅游网和平遥电视台宣传,以手机短信和网评互动投票形式进行,其中网评占30%、短信占20%、专家评审占50%。 (四)1月1日至1月10日组织专家对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评审,1月12日前完成汇总,进行网络和电视公布。 (五)1月15日进行总决赛。 六、比赛内容 (一)初选题目: 1、自我介绍(一分钟以内); 2、模特模仿秀 (二)复赛题目: 1、古城概况(二分钟含自我介绍) 2、服饰表演(古装走秀) 3、才艺展示 (三)决赛题目: 1、服饰表演(古装走秀) 2、分组答题,分必答、抢答 3、才艺展示; (四)自行准备项目 1、参赛选手才艺展示时,道具自备。 2、参赛选手自己制作个人宣传资料、外景拍摄光盘。 七、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 冠军1名,奖杯一座,奖8000元或等值奖品;(平遥中国年形象大使证书) (二)单项奖若干,奖杯一座,奖1000元或等值奖品 八、评委构成 旅游界专家、社会知名人士等。 平遥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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